2015.05.23平顶山市设置3000万企业还贷周转金
为帮助平顶山市中小企业解决因资金流动“时间差”形成的“资金短路”难题,平顶山市财政局专门筹措资金3000万元设置企业还贷周转金,在平顶山市试行企业还贷周转金业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平顶山市专门成立了市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办公室,

为帮助平顶山市中小企业解决因资金流动“时间差”形成的“资金短路”难题,平顶山市财政局专门筹措资金3000万元设置企业还贷周转金,在平顶山市试行企业还贷周转金业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平顶山市专门成立了市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指导、监管中小企业还贷周转资金业务。指定并授权平顶山市财信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周转资金业务运作平台,负责办理具体业务。市财政局专门筹措资金3000万元设立企业还贷周转金,为全市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到期还贷续贷提供资金周转服务,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根据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企业可到市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企业科)申请办理还贷周转金业务:在平顶山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济效益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确实存在流动资金暂时困难,经贷款银行确认同意给予续贷。企业申请还贷续贷周转资金额度原则上每笔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使用期限为1-10日,10日内免收利息。